供热管道在新建小区附近的施工要求
在新建的小区或建筑物附近,由于供热管道施工时,地面上的配套工程往往还没有施工或竣工,又由于进行土建施工,地面可能高低不平,与竣工后平整完的地面相差很大。当直埋供热管道施工时,如果以当时自然地面为基准按一定埋深进行施工,就有可能导致平整地面后,供热管道的埋深达不到最小覆土深度的要求,影响到供热管道的竖向稳定性,还可能使供热管道遭到平整地面或修筑街道的施工机械的破坏。为了防止这种情况的发生,应当在直埋供热管道施工前,调查了解建筑物竣工后,室外地面下该建筑物正负标高的垂距离,然后推算出一定埋深的供热管道与建筑物正负零标高的垂直距离,这样实际施工时,就可以用建筑物正负零标高为基准,进行土方及管道施工,从而保证地面平整后,供热管道埋深能够满足要求,保证供热管道的安全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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